史前人類吃人腦
新研究指出,歐洲早期的山頂洞人砍下兒童的頭、喝腦漿、吃人肉,是每天飲食的一部分。
英國「每日郵報」(Daily Mail)報導,對西班牙出土的骨頭化石研究顯示,在80萬年前歐洲最早的人類,同類相食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自格蘭多利納洞穴(Gran Dolina)出土的骨頭上,有早期石器切割與作記號的跡象。
在野牛、鹿隻與野綿羊的骨頭堆中,科學家發現至少11具人類小孩與成人遭屠殺的殘骸。這些骨頭也有被敲碎、以取得營養骨髓的跡象。有證據顯示,這些受害者的大腦都被吃掉。
據作者之一卡斯楚(Jose Maria Bermudez deCastro)研究,頭顱底部的條紋刻紋,顯示這些人曾經被斬首。
擔任西班牙「國家人類進化研究中心」(NationalResearch Center on Human Evolution)研究人員的卡斯楚告訴「國家地理」(National Geographic)雜誌:「也許他們當時是為了人腦才砍頭。人腦是相當好的食物。」
科學家相信,早期人類吃掉同類,是為了滿足營養所需,也是藉此殺掉鄰近的敵人部落。被吃掉的人類骨頭年代,延續數十萬年,表示這種行為並不侷限於食物匱乏的時期。人骨與其他動物骨頭被丟棄在一起的情況,顯示這種行為沒有宗教意義。由於人類與動物殘骸被丟在一起,研究人員推測,同類相食的行為不具宗教意義。
卡斯楚又說,格蘭多利納洞穴附近區域食物資源豐富,所以他們不太需要以吃掉同類作為最後選擇。反之,這種行為可能被廣泛用來解決與鄰近部落競爭的方式。研究指出,小孩會成為目標,是因為他們比較沒有能力保衛自己。